文/李荷西
1
“當你想干點兒啥的時候,你才發現,你除了吃啥都不會。”辭職躺平了九個月後,周麥坐在天台上,望著夕陽沉下去。
當時他買18樓的時候,沒想過可以獨自擁有這麼一個頂樓天台,看夕陽毫無遮擋。火燒雲、飛鳥、龍天湖盡收眼底。
“簡單啊,做個吃播。”菲菲懶洋洋地靠在躺椅上,一隻手擼著貓,一隻手拿著冰棍。
“做你個胳膊肘。”周麥不屑一顧。
“寫一本關於吃的書。”
“我?”周麥撇了撇嘴,夕陽已經沉下去一半,“我高考作文扣了快30分。否則你以為我為什麼沒上北大?”
“呵。所以你上了個三本?”菲菲好脾氣地沒有繼續擠對他,“那你想想你喜歡什麼?”
“喜歡什麼才不能把它當成職業,否則,連喜歡的都沒有了。”
“你這個人是不是沒法聊天?”菲菲舉起了貓的爪子。
周麥點點頭,覺得自己確實是人煩貓厭。夕陽已經全部沉下去,粉色的火燒雲像是一個昂起的龍首。周麥拿出手機拍照片。
火燒雲漸漸看不到的時候,周麥轟走了菲菲,也和她一起下樓。他要去散步,繞著龍天湖。這幾乎是他一天唯一的出門時刻。他大概要散步一個半小時,走足一萬步。這是他居家生活最後的倔強。
分開的時候,菲菲抱著貓歪頭看他:“周大,我覺得你變帥了。”
“滾。”
“真的,像一條憂鬱的狗長著梁朝偉的眼睛。”
周麥不想理她,徑自轉身。
周麥喜歡在這樣夏日的夜晚散步,人挺多,看見孩子、老人、狗……於菲菲天天就想些新鮮詞氣我,是時候和她絕交了。周麥定了定神,繼續邊走邊遇見孩子、老人、狗、滿樹的夾竹桃花,白的、粉的,還有狗屎。當然有狗屎,總有人遛狗不拴繩還不撿狗屎。周麥跳過狗屎,聞著空氣中龍天湖里散發出來的水腥味,躲閃過一團團的小飛蚊,繼續走著,一萬步。
然後他看到了那個女人。那個女人也在散步,他每天散步都會遇見她。她每天都穿裙子,白的、粉的、黑的,格子的、條紋的、波點的,穿帆布鞋,黑的、白的、黃的、酒紅的,頭髮總是紮起來,露出光潔的腦門,這讓她的五官更清晰,且在周麥看來無可挑剔。龍天湖其實很小,不過是開發商自己挖的,周麥大概要繞六圈才能有一萬步。那個女人散步和他是相反的方向,所以周麥有六次機會看到她的臉。她戴掛脖耳機,大概在聽音樂,且是有節奏感的那一種,因為她走路的姿態完全就是“浪姐”的姿態。
為什麼於菲菲就是個小屁孩而她是個女人呢?這麼久了,周麥第一次想到這個問題。可能就是因為她走路的時候那種“浪姐”的姿態,跟著節奏,貓步、直線、肩膀晃起來,很颯,還有一點攻氣。雖然可能被老太太們指點,但他從未見過誰散步還能走得這樣大搖大擺六親不認的。
要是能認識她就好了,周麥邊走邊想,要不然下一圈碰面的時候搭訕?
周麥每天都這樣想,卻每天都沒有搭訕。
2
菲菲說周麥是個悶騷的人,喜歡誰也不說的那種。
“你喜歡我你倒是說啊。”菲菲總是嘻嘻哈哈,“你不說我怎麼會知道呢?”
周麥和菲菲在一起過,大一的那個暑假,兩個人覺得無聊說要不然約會試試看。吃了幾次飯,看了幾場電影,軋過幾回馬路後,幾乎同時表示還是做朋友比較好。於是這段感情幾近可以忽略。周麥大三時談了真正意義上的第一場戀愛,分手時受情傷頗深,被菲菲罵了好多句“傻子”。菲菲卻沒有再和誰在一起過。畢業後兩個人都參加了工作,又一起買了龍天湖這邊的房子。買房子這件事是父母的操作,菲菲住隔壁棟,養了一隻貓。那貓如狗,可以遛,牽根小繩就走了,經常去周麥家串門。
周麥卻很少去菲菲家,菲菲家亂得像狗窩。
那個悶熱的下午,周麥為自己做了杯冰咖啡,坐在電腦前,開始做簡歷。雖然辭職以前就是想要每天都這樣待著,可突然覺得毫無意義。什麼是意義呢?大概就是人活著,索取著也貢獻著,破壞著也建設著,愛著也厭著。只是在家躺平的時候,所有高級一點的感覺都會退後,人似乎成了只需要滿足最基礎生理需求的動物,索取與貢獻,破壞與建設,愛與厭,竟然都只與吃喝拉撒有關?並且要見人哦,而不是能見的人只有於菲菲。他想。
做什麼呢?招聘網站翻了一圈又一圈,他最後倒在沙發上。籃球在角落裡吃灰,已經三個月沒摸過了。辭職的那個瞬間,他沒想到會有這樣的一天,連工作也不好找了。
後悔也許早就若隱若現,可這一刻的感覺特別清晰。所以,當菲菲發語音視頻來讓他去家裡幫忙洗貓的時候,他沒有拒絕。就算能見的人只有於菲菲,也比在家躺著強。
敲門敲到第十下才打開,但站在門邊看著他的人卻不是於菲菲。
“你找誰?”散步時六親不認走出浪姐範兒的那個女人歪頭問他。
3
渾渾噩噩跟著人提前出了電梯的周麥望著門牌號臉一下紅了:“對不起,上錯樓了。”
“沒事。”女人關上了門。周麥站在門前,覺得非常窘,心跳也很快。這是他躺平在家的這段時間裡所沒有體會到的,活著的,心跳的感覺。
所以洗貓的時候他心不在焉,被貓打了三巴掌,於菲菲跟他說要不要去他的樓頂烤個魚吃他也心不在焉被於菲菲給了三個栗暴。要不然去愛吧,他想,付出全部的身心,全部的,用力的。不管她是誰,不管她有什麼樣的壞脾氣、壞境遇,不管會遇見什麼困難,不管她愛不愛自己。
於是散步的時候,他格外留意能不能遇見她。然而她那天沒有出現。
但當你想要戀愛的時候,你不會想在家裡待著。你會想出門,就算太陽挺烈,而你是個男生也不好意思打傘。所以,周麥在偌大的小區每天三次地轉圈,傍晚的散步也一次不落下,不消三天,皮膚顏色已經黑了三個度。
“這膚色……”於菲菲來他家蹭冰咖啡的時候說,“打著燈籠都找不見。”
“你們樓下的那個,你認識嗎?”周麥問。
於菲菲盯著他看了幾秒鐘,然後跳上來一把摟住他的脖子:“你覺得她很漂亮是不是?可以啊大麥頭,你開竅了啊,兔子想吃窩邊草了啊!”
周麥掙脫開她:“我想認識她!”
於菲菲雖然也每天在家,但她是自由職業者,小時候被父母安排考了無數的證。所以現在即使她在家,也有很多活。翻譯也做,CAD圖也畫,網絡小說、廣告軟文都寫,剪輯也行,甚至還給幾家公司代賬。她上過兩年班,被老闆剝削到抑鬱。別看她現在嘻嘻哈哈,心無旁騖,但周麥見過她最痛苦的時候,也見過她最離譜的時候。於周麥來說,她像是一個已經養出了親情的姐妹。
傍晚的時候,於菲菲陪周麥去散步。
“散步的時候,我和她打招呼,這樣你們就認識了啊!”於菲菲興致很高。
這天他們下樓早,迎著火燒雲,於菲菲臉上泛起一抹興奮的紅暈。
當然,不是這個世上所有的遇見都叫不期而遇,有的遇見完全就是圍堵。果然迎面遇到了那“浪姐”走姿的女人,只不過她這一天的速度很慢。於菲菲跟她打招呼的時候,周麥看到了她臉上的疲憊,低頭的瞬間又看到了她腳踝上的烏青。
4
小雅二十八歲,患有先天性心髒病,兩個月前才發現。醫生說,有的人生下來就有啊,但情緒平穩,生活規律又運動得當的話可能永遠都沒有症狀,幾乎不用管。但身體過量支出,情緒大起大落,勞累熬夜、過量運動、休息不好就會激發出症狀。小雅以前是個大殺四方的工作狂,喝酒能喝倒一票男人。就是那個喝酒喝吐了,不得不跑到外面吃一個冰激凌才能緩和的晚上,她蹲在馬路牙子上,一頭栽了下去。同事找到她的時候,她已經昏迷了將近五分鐘,再晚五分鐘,可能就小命不保了。
辭職,治療,約定手術時間,明天是她入院做手術的日子。在一萬步結束後,周麥家的頂層,她拒絕了於菲菲遞過來的冰啤酒,然後說自己以後一定滴酒不沾,活著就好。
“活著才有機會走出,”她頓了頓,面向周麥,“你說的那種‘浪姐’的姿態”。
小雅也不知道為什麼對他們說了那麼多,可能自己辭職後也好久沒有和誰說話了。她父母在國外照顧弟弟家的孩子,同事們都很忙,老同學也都是天南地北。她一直覺得自己很堅強,什麼都不怕,可得知自己生病的那一刻,就覺得孤立無援,陷入恐懼之中。
“不嫌棄的話,”周麥不好意思地撓撓頭,又抬起頭來對上她的眼,“你入院的這段時間,我來照顧你。”
“嗯嗯,我也可以去。”於菲菲搶答。
“如果你擔心,我可以給你看我的身份證、戶口本,我也沒有任何圖謀不軌。我只是,太無聊了。”周麥繼續盯著小雅,然後看到她眼睛裡似有一抹流星閃過。
這世界上的際遇,最光芒萬丈的,不過也就是這樣從陌生到惺惺相惜。幾乎是在認識的同時,就願意託付與被託付,需要的何止是勇氣。不是到最後的才相信,是對生命、對人始終有一腔赤誠。
一個月後,因為天天在醫院裡,周麥的皮膚顏色已經恢復了小白臉該有的質感。成年男女之間也許並不需要表白,細節已經說明了一切。這期間兩個人相處的點點滴滴,已經讓所有人都覺得他們是男女朋友。生病臥床當然是一個人最不堪和最尷尬的時候,但如果你見過我最不堪的那一刻,你還喜歡我,我能說什麼呢?我謝謝你,並願意餘生都與你同過,不是交給你,我們都是獨立的個體,是同過。與你一起經歷那些得到與索取,建設與破壞,愛與厭,並始終不離棄。
在小雅的幫助下,周麥也很快找到了工作。於菲菲送周麥上班的那一天,她有些醋意地問他:“你戀愛了以後會不會不理我?”
“不會。”周麥說,“但你別搗亂。你不是我的紅顏知己。”
“哼!放心吧,你也不是我的藍顏。”
但他們都知道,即使身邊有另一半,他們依然是跨越性別的那種可以交託性命的朋友。
之後天氣好的傍晚,周麥和小雅都會一起散步。先是慢慢的,待小雅身體恢復後,他們又一起走出了“浪姐”的步伐。偶爾於菲菲會當電燈泡,牽著她的貓還蹦蹦跳跳的。那條路真好啊,夏天就看到火燒雲,秋天就踩著金色的落葉,春天的路邊全是盛放的鮮花,冬天有雪就踩雪,沒有雪恰好可以看到樹的枝丫上已經站了各種各樣的鳥兒。
更新時間: 2022-09-13 18:09